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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律师教你分清这些字 可挽回好多损失

发布时间:2019-06-22   阅读:926次
   欠条和借条、定金和订金……这些极易混淆的概念你能分得清吗?不看清这一字之差,你就可能损失很多钱。
  往下看,带你一起“涨法律知识”“
 
1、定金VS订金
  消费者在下单时,一定要注意定金和订金之分。
 
  定金 :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,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,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。
 
 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
 
 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 
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。
 
  订金 :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,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,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。
 
 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,而非法律概念。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,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,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,而无需双倍偿付。
 
2、欠条VS借条
  欠条 :是当有人向你借款或你向别人借款时,双方达成协议写下的纸质证明,是一种结算性质的事实,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益。
 
  借条与欠条类似,也是当双方发生借款行为时,签订的相关证明,是一种借贷事实。借条相较于欠条,其格式更加规范。包含姓名,金额,还款日期,身份证信息,手印,公章等,并且拥有长的法律效益。
 
 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,但是欠条的时效性只有2年,而借条却长达20年之久。你拿着“过期”的欠条打官司,法官当然只能说是无效的。
 
  根据法律规定:
 
  欠 条:
 
  (一)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,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权利;
 
  (二)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,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,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权利。
 
  借 条:
 
  (一)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,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权利;
 
  (二)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,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。
 
3、应发工资VS应税工资
  应发工资,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,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。
 
  应发工资=基本工资+奖金+津贴和补贴+加班加点工资+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-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。
 
  应税工资 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。此处提到的“劳动报酬”,即应当是应发工资。应发工资中所有的组成项目,都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。
 
  应税工资=应发工资-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-住房公积金-个税起征点(3500元)。
 
4、银保理财VS银行理财
  去银行买过理财的人都会发现,银行的理财经理都不向大家推荐银行理财了,而是积极建议大家购买“银保理财产品”,这类产品的收益率比银行理财要高,因此颇受投资者欢迎。
 
  一字之差的银保理财和银行理财,究竟有什么区别呢?
 
  实际上,所谓的银保理财产品指的就是银行代销的保险理财产品,本质上就是一种保险,放在银行里卖,就称作银保理财了。银保理财和银行理财为两个不同品种的理财产品,在风险、收益及流动性方面具有较大差异,由于保险理财的资金可以投向于股市中,风险显然要大于银行理财。
 
  小编提醒广大投资者,银保理财和银行理财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但实际上区别非常大,不要以为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就非常安全。银行员工积极推销银保理财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,投资者同样要考察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,千万不能糊里糊涂就被忽悠了,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上的每一款条例。
 
5、补偿金VS赔偿金
  在劳动纠纷中,常常牵涉到补偿、赔偿问题,这就涉及了两个概念: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。
 
  经济补偿金 :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,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。按规定,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该按照一定标准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。
 
  而经济赔偿金,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,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,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。
 
  根据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7条,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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